圣佑原创丨李国庆“夺公章”,最受伤的是当当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打印 字号:大中小
4月26日,就在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俞渝夫妇离婚诉讼未了之际,又上演了李国庆“夺公章”的一段新插曲,着实玩了一出让吃瓜群众瞠目结舌的逼宫闹剧,打了个俞渝措手不及。
当天,能够让李国庆上门理直气壮夺当当公章的底气何在?秘密就来自其随后张贴的一张《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中除列举俞渝种种“不当行为”外,最重要核心内容是称已于4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由李国庆、俞渝、陈立等担任董事,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并举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国庆为董事长与总经理,并自4月24日俞渝不再担任当当执行董事、法人、总经理,选举其为董事。而李国庆作为当当董事长、法人、总经理,有权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至此李国庆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师出有名,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的。
鉴于当事双方李国庆和俞渝既是当当网的创始人及公司主要股东,同时又是夫妻这样一种特殊身份关系情况,那么双方因离婚进而诉争股权分割再到争夺公司经营控制权必然涉及到《公司法》中公司与股东法律关系和《婚姻法》中婚姻家庭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来调整。笔者首先认为李国庆“夺公章”之简单粗暴的豪横行为是不能认同的股东救济手段,是不可取的,可以讲,李国庆在与俞渝争夺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较量中,为扭转被动局面强用这一险招是剑走偏锋,不得已而为之,以至于落得“篡位夺权”之名亦无所顾忌,其做法首当其冲要打乱公司现行管理模式下全体员工工作秩序,干扰和阻碍正常经营工作的开展,势必大乱人心,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次,笔者更关注的是李国庆“夺公章”行为背后所依据的股东大会及其决议是否有效?这里涉及三个层次问题:
一、李国庆作为股东有没有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工商信息显示,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俞渝,持股比例为64.2%,而李国庆持股为27.51%。所以,李国庆作为自然人股东,有权申请召集临时股东会。
二、李国庆召集临时股东会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反观李国庆的所有动作,没有证据证明李国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履行了通知义务,或许俞渝根本就不知情,此次召开股东会,决议罢免俞渝可能完全是在瞒着俞渝情况下由李国庆一手策划的。所以,召集股东会程序是存疑的,既然召集股东会是有问题的,那么所形成会议的决议也是有问题的。
三、如果李国庆有权召集并举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主要判断依据就是股东所持股权的表决权比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也是“庆俞之争”的焦点。李国庆提出,在当当的股权结构中,李国庆与俞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计持股91.71%,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原则,李国庆目前实际持股45.855%,公司其余三个股东(共持股8.29%)均支持李国庆,因此,李国庆目前实际获得54.14%的支持。李国庆或据此以超过半数的支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了成立新董事会的决议。但是争议恰恰是出在李国庆对夫妻二人股权的计算方式上。股权是一种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等,应属于《公司法》调整的范畴,《婚姻法》只能够适用于调整李国庆与俞渝夫妻离婚诉讼案,虽然根据《婚姻法》,李国庆与俞渝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了公司,两人的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就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如表决权,应该不属于财产范围。另外,夫妻共同财产制只应在夫妻之间有一个对内的效力,不可以突破其相对性对外发生效力,更不能对抗和影响股东名册和工商公示股权信息的效力。所以,公司股东在决议、进行表决时应该严格遵守公示的股权结构,来进行表决。这样的法理依据就注定了在两人没有离婚或者离婚诉讼未结案之前,绝不能够将两人的公司股东股权和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两人还是应以各自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故单从《公司法》角度看,公司依法登记公示的股权比例被股东随意扩大解释和适用,就已经有违有限公司资本性和人合性的这个根本特性,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基于此,李国庆的股东会决议提议成立董事会,选举董事,并修改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但其表决权并未能满足三分之二。所以,该决议是违法的,俞渝一方可以对此提起撤销之诉。
此次李国庆“夺公章”事件目前并未真正结束,当当已经报警且俞渝定不会轻言放弃拱手让位,所以故事应该还有后续。但是话说回来,常言道:亲不过父母,近不过夫妻,兄弟姐妹情同手足,儿女子孙源于己出。李国庆与俞渝夫妻二人一同携手创立的公司就像两个人共同养育的孩子,都倾注了他们的全部心血,随着二人的婚姻家事纷争目前发展到对公司经营实际控制权(犹如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这就印证了那句谚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一对夫妻的感情破裂导致一个家庭的解散,更可悲的是他们的孩子将陷入未知的暴风骤雨之中,挣扎着面对未来。最后我还是要强调:李国庆“夺公章”,最受伤的是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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