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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素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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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素梅律师丨个人简介
个人概况:
杨素梅 ,女,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
律师资格证书号: 13200068040573
律师执业证书号: 11301200111797340
工作经历:
1988.09—1997.12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1998.01—1999.12 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 秘书
2000.01—2008.08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8.09—2011.05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1.06—2013.06 河北冯增书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3.07—至今 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 主任
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石家庄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会委员
河北省消费维权律师团团长
曾获荣誉:
2002.1 2001年度被评为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2003.1 2002年度被评为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2010.7 2009年度被评为石家庄市司法局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1.7 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2.9 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2012.8 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2014.3 2013年度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律师
2016.5 荣获“2011-2014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8.3 荣获市级“三八红旗手”称号
业务特长:
刑事业务、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工作经验及取得的成绩:
人生的第一步,用十年时间在检察院从事侦查、起诉、批捕、民事行政检察等多方面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了大量刑事案件侦察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证据材料和法律知识及细心、认真的态度寻找突破,进行了多起无罪、轻判的成功辩护并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建议,最大化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有多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其中安某某被指控滥用职权案、白某某等八人被指控贪污案、刘某被指控非法发放贷款罪案和多起从证据方面,对案件有突破性的辩护,获得罪轻判决的案例:杨某某被指控寻衅滋事案无罪辩护获轻判案、李某某被指控贪污案无罪辩护获轻判案、刘某某被指控受贿罪辩护为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获轻判案、曹某某被指控集资诈骗罪获轻判案。
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先后担任了河北东明家具国际博览有限公司、石家庄华北蓄电池有限公司、石家庄华孚集团公司、石家庄中天化工有限公司、石家庄金鱼油漆厂、石家庄霞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劳动合同、改制、商事合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的监管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服务,并积累了较成熟的经验。尤其自2007年以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个人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最大化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在民事代理工作中,擅长以证取胜,抓细节,找关键,使很多棘手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在金融业务领域,以严谨的工作责任心为第一要职,抓时间、促办案,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任务。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法治政府以来,先后担任了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在石家庄市政法委的《政法三级网运维及节点搬迁项目》中,承担全程法律服务工作。
个人执业优势:
1、在检察院工作的十年以及从事律师行业的二十多年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社会重大问题的能力。
2、在从事律师执业过程中常年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发展与经营风险非常了解,经常参与商业谈判参与客户的重大经营项目收购资产,多次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得到了顾问客户的广泛认可。
3、已经在政府法律顾问方面具有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领导决策、执法合法化的审查建议提供良好的而法律服务。
4、拥有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的全面人才,具有多方面政府、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人才,能够组建政府、企业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